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為使民眾及各界充分瞭解地政機關辦理民國113年期重新規定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地價調查作業情形,花蓮縣之花蓮、鳳林及玉里等三處地政事務所分別訂於112年10月3日至5日召開公開說明會,廣徵各方意見。
花蓮縣政府地政處長吳泰焜表示,重新規定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作業程序,是由各地政事務所依規定就地價調查、區段劃分、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情形及重大公共建設等因素對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影響情況,向大眾說明與意見交換,使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查估作業趨於客觀及合理,並竭誠歡迎關心地價的各界人士踴躍參與並提供相關意見,縣府亦將彙整各界意見提交花蓮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作為評議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