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規劃設置及管理避難收容處所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設置因應地震災害之避難收容處所,及部分避難收容處所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增設地震災害避難收容處所及完成投保事宜,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及提升災害防救能量。
審計室指出,依據該鄉111年度地區災害防救計畫,豐濱鄉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且可能造成嚴重災損,地震災害防救重點工作,應詳實調查及規劃各村、部落(社區)避難地點,提供災民收容安置場所。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該公所為因應水災、土石流及海嘯等災害設置7處避難收容處所,惟未依前揭災害防救計畫考量地理環境,規劃設置適用地震災害之避難收容處所,又其中八里灣基督長老教會及東興部落原住民多功能活動中心等2處避難收容處所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該公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公所已陸續於112年3至6月間檢視現有避難收容處所及公有建築物耐震係數,將其中新社國民小學二樓綜合教室、豐濱國民中學禮堂、靜浦國民小學大禮堂等3處新增適用地震災害之功能,另新設豐濱鄉公所1處作為水災、土石流、海嘯及地震等災害之避難收容處所,可收容人數合計500人,並均完成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事宜,落實守護民眾生命安全及提升災害防救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