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推動露營場合法化 辦理3場說明會】

記者梁佳慧/花蓮報導
花蓮山水怡人,更是國旅出遊的首選城市,近年來露營風潮興起,旅宿型態朝向多元化發展,為推行低碳旅遊,實踐永續生活,在縣長徐榛蔚的帶領下,縣府持續積極輔導有意經營露營場的業者投入市場,來滿足旅客多樣住宿需求。

去(111)年7月20日內政部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公頃以下之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於低度開發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同時交通部觀光局亦修正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全國更掀起一波露營場合法化浪潮。為輔導有意從事露營場住宿業務之民眾順利取得合法露營場經營許可,花蓮縣政府觀光處特委託專業團隊於112年8月16、17日在北區(新城)、中區(光復)、南區(玉里)辦理3場法規說明會,獲得民眾熱烈回響,累計超過140人參加。

會中多數業者問題概可分為︰1.雖然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已放寬農、林地允容許申設露營場,但使用強度及建物高度限制仍嚴,請縣府協助向中央反映,盼得予再鬆綁管制標準2.場內通路及隔離綠帶內允設設施內容,請縣府從寬認定以滿足使用需求3.聯外道路與場內通道如何判斷與界定,請縣府提供諮詢與協助4.露營場排水問題多因區域環境不同有異,建請縣府予以協助,儘量與相關單位達成處理共識5.請縣府制定臨時性建築物相關規範,讓既有場家特殊造型營位有機會依法申請設立。

對於民眾所提之問題除現場請講師逐一解答外,交通部觀光局亦有製作常見問答供申請人參考(請至交通部觀光局網頁「各露營場權管機關盤點露營場資訊平台」-露營場申請執行疑義-常見問答FAQ)。縣府呼籲業者應依相關規則、要點盡速提出申請,以完善遊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