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吳姓男子(67年次)開車至西屯區福中六街找友人小酌,酒後搭乘計程車返家,隔日前往停車地點牽車時,卻遍尋不著愛車急忙報警,員警花費30分鐘於周遭搜尋後,順利助其尋回。
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與朋友小酌後搭計程車回家,次日酒醒後卻遍尋不著車輛,巡佐黃順仲、警員陳秉淇根據吳男的敘述於周遭實施地毯式搜索,30分鐘內即在500公尺外的福中十二街尋獲他的愛車。警方研判因福中六街與福中十二街公園地停車處非常相似,非本地人於夜間視線不佳時容易混淆,吳男停車時又沒有先拍照記錄,才會一時搞錯。吳姓男子感謝警方的協助,並表示之後停車時會先拍照記錄,避免再發生類似烏龍事件。
警方提醒民眾,車輛停放後除應拔除鑰匙隨身攜帶外,若能夠順手使用手機拍照記錄當下之位置,將有幫助於後續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