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星池/花蓮報導
近日有民眾詢問因資金調度問題,無法於繳納期限屆滿30日內繳清土地增值稅稅款,稅務局將如何處理?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如未於繳納期限屆滿30日內繳清稅款,將依規定逕行註銷申報案及其查定稅額。
該局說明,依稅法規定,土地增值稅申報案件於繳納期限屆滿逾30日仍沒有繳清稅款時,稅捐稽徵機關會先以雙掛號函請申報案雙方當事人限期繳清或撤回原申報案,如經合法通知後,逾期仍未繳清稅款或撤回原申報案者,稅捐稽徵機關將逕行註銷申報案及其查定稅額。
民眾如欲進一步瞭解或有其他土地增值稅疑義,可利用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172至17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