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的水門案》傅崐萁:鏡傳媒裴偉與NCC陳耀祥合謀狸貓換太子、混淆視聽、暗渡陳倉】

記者賴榮偉/台北報導
今(7/18)日上午,立法委員傅崐萁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鏡電視》創辦人裴偉和NCC主委陳耀祥「狸貓換太子」,把MeToo風潮當作武器來攻擊他,轉移社會焦點強行通過《鏡電視》變更案。

傅崐萁表示,此次由「大導演」裴偉、「編劇」陳耀祥所製作,瞞天過海、偷天換日的MeToo性騷風波大戲終於告一段落。性平是很重要的議題,事件發生當下應該訴諸司法機關,保護自己的權益,但很遺憾的,裴偉和陳耀祥把MeToo風潮當成武器使用,把髒水潑向攻擊追打《鏡電視》申照、上架等相關案件的他,以轉移社會焦點,強渡關山《鏡電視》相關變更案。

傅崐萁指出,鏡傳媒旗下鏡電視申照上架弊案甚囂塵上,在他的質詢下,TVBS 變更總經理要一年半,多家媒體換照審查要2年,但鏡電視一個月內可以換5個負責人,裴偉更被錄音公布直通總統蔡英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稱下令NCC審查一定會過關,結果被前董事長告發,隨後又否認,那不就是詐騙!因為鏡電視資金快燒完,裴偉再詐騙股東拿出錢來?目前鏡電視前董事長告發裴偉涉嫌違反公司法、刑法背信、詐欺等案列被告偵辦中,裴偉常自豪一年身揹4百多條的誹謗罪,在一連串爭議事件後,長期詐欺及誹謗慣犯的裴偉之左右手突然跳出來控訴傅崐萁性騷擾,時機與動機令人質疑?

傅崐萁強調,餐敘現場如描述,有當時的台北市長、台北市長候選人及尋求連任的花蓮縣長候選人等藍營人士,其他與會者都是壹週刊高層;若當下真的發生涉及性騷,當天會立即提告,事後也會大肆報導變成封面故事(cover story)),以增加壹週刊的銷量,但竟然沒有!

傅崐萁質疑,《壹週刊》在2014年是多麼霸權、血腥、暴力的羶色媒體,若他在2014在九合一選舉的前夕,真有性騷情事,那在當時應該會變成封面故事(cover story),銷售至少可以百萬份,國民黨當年的選舉也會全面崩潰,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人的《壹週刊》,當年怎麼可能放過這種機會?這麼好的題材怎麼可能隱忍9年?

他亦指出,連番出來爆料的都是當時壹週刊的領導階層,都是裴偉集團所屬的高層並非「一般人」,而是有權勢之人,更不是初出茅蘆剛出社會的工作者,都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也知道如何設計攻擊他人,若當下真的發生性騷事件,怎麼可能放棄這個機會?事後也會變成封面故事,當時的壹週刊社長裴偉是選擇隱匿包庇?還是另有真相?

傅崐萁更強調,壹週刊、鏡週刊的羶色腥對於閱聽人是什麼影響,但鏡電視卻是近十年來,唯一一家通過取得執照的新聞台,NCC陳耀祥跟裴偉所合謀的圍魏救趙大戲,於ME Too風暴之際趁亂偷渡,火速安排審查及強行通過鏡電視董事長更換及上架案,更不惜封鎖安全通道,違反公共危險罪,禁止立委到場監督,明顯圖利鏡電視。現在陳耀祥也因鏡電視申照弊案,被列為貪汙案被告,偵辦中。

傅崐萁指出,血腥、暴力壹週刊、鏡週刊多年以來從不吝嗇對於他的攻擊,多年來123篇報導,九成都是負面。9年前不提告?是當下主、客觀皆認為本人行為不構成性騷擾?還是如同民進黨般的吃案,若不是裴偉等資深媒體主管當時包庇性騷擾?就是現在向本人潑髒水!若真有其事,社長裴偉不也第一個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其公司下屬依其指示赴餐會飲宴,公司長官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當然有責任,接受申訴並提出告訴,但社長裴偉是選擇吃案嗎?顯見根本沒有受指控的情形發生。

他遺憾表示,爆料1周後,即6月8日,裴偉旗下鏡文學的電視劇和涉及ME TOO趁機性交的演員開記者會宣傳新劇,6月28日在通過鏡電視董事變更及上架案後,更表示不會刪除ME TOO演員員戲份!試問這是什麼性平標準?

傅崐萁強調,從性騷疑雲爆發的6月3日到今天為止,他完全尊重國民黨性平委員會的4位外部委員和3位內部委員的調查結果,若有人對調查結果不服,應該走法律途徑提告,不要再透過媒體博大眾的眼球。

最後傅崐萁呼籲,協尋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他的將愛將谷辣斯·尤達卡到花蓮競選縣長,卻和已婚貼身保護的隨扈大搞不倫婚外情,介入別人家庭,甚至要和人家生小孩,讓其妻子、小孩痛苦不堪,不見賴主席及民進黨出來道歉、說話,即不開性平會、也不開考紀會,這又是什麼性平價值及道德標準?

他最後強調,性騷擾防治應該喚起社會反思及鼓勵受害者勇敢站出提出申訴與告訴,讓司法還給當事人公道,而不應該當成政治鬥爭及潑髒水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