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審計室對縣政府111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執行情形及決算之審定報告出爐】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主任林慶文今(7/17)於花蓮縣議會對縣政府111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執行情形及決算之審定報告出爐,審計室主任林慶文於議會臨時會指出:

『 壹:歲出經費賸餘27億9,015萬餘元占歲出預算約10.17%
應付保留經費27億354萬餘元占歲出預算約9.85%

歲入歲出賸餘14億2,664萬餘元,舉借債務52億元
經償還債務52億5,000萬元,產生收支賸餘為13億7,664萬餘元

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營業部分
審定總收入5,037萬餘元
總支出4,903萬餘元
淨 利 134萬餘元
解繳縣庫 53萬餘元

非營業特種基金之附屬單位決算
審定總收入105億2,710萬餘元,總支出104億4,353萬餘元
賸餘8,357萬餘元,解繳縣庫3,412萬餘元

貳:111年底花蓮縣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77.5億元
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24.2億元、基金自償債務1,144萬餘元。
合計為101億8,144萬餘元
較110年底減少11億4,036萬餘元
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舊制公教人員退休金219億5,044萬餘元。

参:施政計畫執行情形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111年度花蓮縣政府十大重要審核意見

一、縣政府主管
歲出預算實現率未達8成,年年結轉巨額保留經費。保留多年案件未竟全功,績效管理亟待大刀闊斧。

二、民政處祈福問神大拜拜
連年編列巨額經費主辦各宗教祭天祈福遶境活動,輿論迭有訾議,補助案件審核及管控機制欠妥適,允待廣納各方建言,適時因應調整及均衡資源配置。

三、農業處閒置逾2年拍賣場
補助花蔬果菜批發市場,龐然大物矗立多年不能完工啟用,重挫政府施政品質形象,主管機關監督失控失靈,工程履約爭議監造失職,改善措施遙遙無期,延宕民生建設施政承諾,亟待課責。

四、原住民族行政處
原住民族傳統藝術豐羽計畫107年核定1.99億餘元,計畫109年營運。因前置作業失控,整體工程欠完備財源,開辦營運期程不確定。
山海劇場及加路蘭廣場工程設計未獲中央專業審查通過,逕以限期發包將屆,自行發包跳脫審查規範,易衍生工程效益可行性風險,允應究責。

五、建設處施工管理欠當
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等工程採購開口契約施工管控機制欠周延,致竣工後因估驗計價爭議提付仲裁,徒增仲裁、鑑定、律師費及利息支出季2,262萬餘元等影響財務效能,亟待研謀改進。

六、農業處漁港設施效能欠彰
花蓮漁港觀光魚市新建工程未事前妥為評估興建規模,延宕觀光魚市啟用期程。
新建花蓮及石梯漁港固定式起重機,未配置適足操作人員,設施長期閒置,位定期檢修,以多處銹蝕。

七、文化局動用0206震災捐款修繕非災損公有建物,未依決議提出建物與地震之關連性說明,賑災捐款作業管理欠當。
災害防救法第45條規定:應專款專用災民直接救助事項。(111.6.15修正全文之第59條:民間捐贈救災之款項,由政府統籌處理災害應變及復原重建等相關事宜者,應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辦理。)

八、地政處策劃與鐵路局合作推動洄瀾雙城開發計畫,一再延緩標售第六期市地重劃區抵費地,惟開發計畫案尚無規劃執行進度,影響抵費地依法處分作業及市地重劃整體開發效益。

九、警察局建構治安防護網絡
犯罪熱點錄監涵蓋不足,易滋治安死角風險。監視器增設車牌辨識功能比率未及1成,允待策進錄監系統發揮預防犯罪及偵查效能,強化宜居城鄉安全治理品質。

十、環保局環保餐具清洗中心可行性評估未盡周妥
事前未辦理可行性評估作業,致變更基地耗時;嗣於委外可行性研究,對空間配置及基地排水,未積極協調及早確認,影響工程開工時間,建置進度嚴重落後,且對營收規模評估未臻覈實,存有未來營運不確定性之風險。

肆、審計成果
查考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事項
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通知縣長並報告監察院2件
(另於112年上半年陳報1件)
提出審核意見通知各機關改進
摘列審核報告重要審核意見64項
稽察違失處分報請監察備查4件
申誡17人次
增進財務效能之建議
依審計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28條規定建議
花蓮縣政府作為決定下年度施政方針參考5項

伍、結語
111年度總決算重要審核意見,謹請參閱審核報告
•花蓮縣政府整體治理效能,尚符既定施政目標,次第展現成果。
•重要計畫仍待強化績效管理,掌握民心所向,解決民怨問題。
•允宜統合總體資源,策略規劃開源節流,滾動優化地方治理。
•擘劃前瞻基礎建設,創新服務質量,再造幸福永續宜居城鄉。 地方審計秉持「獨立、廉正、專業、創新」核心價值,與合法性、適正性,效能性並重,傾聽各方建言,善盡監督職責,攜手共善卓越治理,協力民生幸福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