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第2O屆第4次定期大會縣政總質詢,今(11/6)日由議員韓林梅進行總質詢。她提出了包括主題一:
現行工商登記引發民眾之困境,商業登記真便民,事後罰款真要命,請觀光處說明,目前民眾要怎麼樣申請工商登記。她說,既然民眾合法登記可以開業的營業登記,為什麼還時常被裁罰,她以小吃店為例,是一間租的房屋蓋在道路用地上面的,他已經合法取得商業登記,為什麼他會被裁罰,是什麼原因?政府已快速核發商業登記,而隨後聯合取締,請問這是便民、還是害民,完成合法工商登記,而沒有照會相關局處,就開始執行聯合取締,請檢討。商業登記的流程,應會各相關局處,未來可否合法營業,在核發商業登記給申請人不要挖坑給人民跳,商業登記的流程,未來有沒有改進的空間,民眾跟本不知道那麼多,希望未來商業登記要有完整性、一致性的申請
流程,不要讓民眾白白損失。另外,觀光處長過去在台東縣政府,成功經驗是麼,有沒有可以讓花蓮縣府汲取成功的經驗。
主題二:東大自辦市地重劃區。
議員韓林梅東說,自辦市地重劃區被放生N年了,東華大學特定區計劃主要是什麼時候核准的。她解釋,剛開始以區段徵收的開發模式,歷經多少年,卻一直沒有辦法開發完成?我們來看是民國90年東華大學特定區域主要計畫案,當時王慶豐縣長的任內就已經公告實施,但是至今23年,民眾也殷殷期盼了23年,而東大特定區開發案,卻不斷地落空
,不如乾脆縣府收回公辦市地重劃。
她說,回顧一下東大特定區時間點:擬定東華大學城特定區主要計劃是在2001年5月21號,而擬定東華大學城特地區優先發展區細部計劃是在2002年11月21號,以及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地區主要計劃,第一次通盤檢討主要計劃的通盤檢討是在2018年10月31號。而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地區都市計劃重置專案通盤檢討2020年12月3日。而東大自辦市地重劃區前世與今生到底是要繼續還是生?
她解釋,據說中央政策是不再辦理市地重劃全部採用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當時,內政部政次花敬群說:我們花蓮東大的市地重劃是最後一案了,現在都要走區段徵收的開發模式。
她期許,這個案子好不容易在傅崐萁縣長任內,爭取到能夠自辦市地重劃,請花蓮縣政府積極輔導,讓這一個民眾等了將近34年的案子,能夠順利完成市地重劃開發
,她解釋為什麼是34年,因為早在79 .12.18內政部核示原則同意辦理東華大學特定區計畫,但是迄今前後已達34年的時間,就如當初還是一位小姐,如今都已經變成歐巴桑,現在快要變成阿嬤了,當時核准公告實施的王慶豐縣長,再也看不到成果。
韓林梅表示,據自辦東大市地重劃籌備會表示,區域內地主有412人,面積有115.8公頃,其中包含退輔會、國產署、台東農場、東華大學等,因為土地所有權人是中華民國,所以含有有這四個管理單位。而其中東華大學是同意的。
而第二次東大自辦市地籌備會,出席會議地主有263人,出席率64.46%,面積64.91%,而當時因為國產署有出席不參與投票,他的面積佔16.31%,導致原來面積64.91扣掉13.31剩餘48.64%,就差了1.36,所以面積沒有達到過半,導致該會議提案無效,
韓林梅說,自辦市地重劃該案,現在要如何繼續進行,不要讓民怨不斷的累積,造成廣大的地主對花蓮縣政府非常不滿。
另外,韓林梅議員認為,國產署要求安養中心面積要獨立開發,這是非常不應該的。因為國產署應以民眾利益為先,合作參與市地重劃開發,而不是只顧其利益,導致東大市地重劃無法辦理,這是損人不利己的自私行為。
她說,當時如果國產署一起的話,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也不會影響這麼大的層面,所以國產署現在單獨有任何的想法我們應該給予退回,並且花蓮縣政府要強烈要求國產署參與民眾自辦市地重劃案。區段徵收已經不可能做的,自辦市地重劃才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