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近期年輕族群施用電子菸有增加趨勢,花蓮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於113年9月間接獲情資,查知犯嫌黃○○及楊○○等人於花蓮地區販賣新興毒品「喪屍菸彈」(含依托咪酯類成分)、咖啡包、愷他命牟利,依托咪酯原本是管制用藥,屬於短效麻醉劑,近期卻遭不肖分子摻混有機溶劑製成電子菸彈,行政院已在今年8月5日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及異丙帕酯(統稱依托咪酯類毒品)正式公告列管為第三級毒品。
花蓮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蒐證齊備,配合全國同步掃蕩喪屍菸彈工作(10月1日至14日)期間,10月5日持搜索票及拘票,查獲黃○○、楊○○等2人到案,查扣愷他命(毛重3.76公克)、K盤、手機及現金10萬元等證物,向上溯源,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共同於10月13日深夜,在臺北市內湖區某廟宇前方涼亭,逮捕販毒現行犯朱○○及謝○○2人,查扣依託咪酯油1罐(毛重226.51公克)、喪屍菸彈空殼121顆、毒咖啡包100包、愷他命(毛重99.43公克)及手機2支等證物。
花蓮縣警察局長王旭昌強調,毒品零容忍是政府的一貫立場,依托咪酯類毒品施用後會出現肌肉顫抖、精神混亂等情形,因此俗稱「喪屍菸彈」,此外,電子菸屬菸害防制法規範禁用的類菸品,施用者將被衛生主管機關處以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鍰,民眾購買來路不明的電子菸彈,更可能因此接觸依托咪酯類毒品,也呼籲投機分子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嘗試販毒牟利,警方將持續斷鏈斷毒,讓毒品無處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