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振興券領取通知單開始發放囉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0403強震、凱米颱風先後重創花蓮,為振興經濟、促進消費,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經費,將發給符合資格者每人3000元振興券。目前正如火如荼進行前置作業準備,以戶為單位的領取通知單也將1於近日開始發放,並由各村里的鄰長發放至民眾家中,由縣府印製透過鄰長發放的通知單才是正確通知單喔!符合領取資格但遷出外縣市者,也將以掛號郵寄領取通知單,敬請民眾耐心等候。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領取通知單內容將依據領取人的身分別而略有不同的基本資訊,內容會包含領取期間、領取場所(發放點)及地址、領取注意事項、領取委託書等,也呼籲民眾前往領取時,將領取通知單帶到現場供工作人員核對,並鼓勵以戶為單位,委託戶內1人代領,以加快發放速度、減少等待及查找名冊的時間。

本次振興券領取時間為113年10月12日(六)至10月18日(五) 9時起至17時止,為了讓繁複的振興券發放作業順利安全又有效率,10月12日(六)、10月13日(日)將於各鄉鎮市之村里發放點(即領取通知單上的領取場所)進行發放作業;若未能於前述時間領取,民眾可於10月14日(一)至10月18日(五)至鄉鎮市公所或公所公告之指定地點領取。

縣長徐榛蔚表示,本次振興券可使用至114年2月28日止,後續縣府將與縣內的店家業者合作推出配合振興券的加碼優惠活動,力求擴大加乘振興券的效益,期望透過振興券的發放及有限的使用期間來鼓勵鄉親消費、引動流通、刺激活絡花蓮的經濟,讓本縣盡快恢復經濟活力。相關資訊請參考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促進經濟振興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