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台北報導)
「倜儻筆墨」特展至今質疑聲浪不斷,ATCT(美台古文物藝術及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交流協會)特別針對典藏雜誌所提出的爭議問題做公開發表聲明書,告知民眾他們所做的科學鑑識步驟方式,ATCT是如何辨別的藝文作品。
針對典藏雜誌於7/29時,於典藏官網所發表之《疑點重重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倜儻筆墨」:我們看到了什麼?》一文中,提出爭議作品,ATCT就其提出的疑問點,聲明其畫作鑑定方式與步驟,讓社會大眾了解協會的「科學鑑識」是建立在客觀的方法上,並有一定的標準步驟進行。
ATCT 8/1的聲明書針對《落款筆跡部分》說明內容如下:
筆跡是每個人從小經長期學習所成型的一種習慣,所以每位書寫者會有不同的書寫特性,在筆跡鑑定中稱為筆跡個性。
書寫者因年齡成長,其肌肉與神經運動會有所變化,因此字體隨著書寫者年齡的成長會日漸穩定成熟,青少年的筆跡變化最為多樣,但仍然會有部分基本的習慣;年邁者因為體力、疾病或視力減退,也會造成筆有變化,大多會越不穩定或有顫抖之狀況。筆跡鑑定時必須考慮之因素大致如下。
1.筆跡習慣是否明顯 筆跡鑑定時必須依據書寫者所表現的筆跡特徵來判斷,大部分的成年人都會有一穩定且慣用的筆跡特徵,青少年雖然筆跡有較大的變化,但仍可看得出原本的習慣,年長或疾病者因體力狀況有時無法顯現出一致的特徵,則可能無法判定。
2.文書資料是否為正本 一般而言筆跡鑑定之資料要依據正本來分析,主要是因為影本會有變造的可能性以及經由影印或複製可能產生差異出現,排除前述原因,另外影本無法正確判斷書寫用筆、書寫輕重、以及紙張狀況等。
3.文字及書寫方式是否相近 比對筆跡太少或字體不同無法看出特徵,必要時會請書寫人另行書寫文字,才能順利鑑定,且還須有相同的文字,才能進行相對的各項比對,但如「筆」與「跡」二字要比對就會較為困難;另外必須要比對書寫方式相同的文字,例如楷書無法與草書進行比對,所以鑑定時,若有較多的比對文字、相近的書寫方式等,將能促使筆跡鑑定更為精準。
4.書寫時間是否相近 筆跡鑑定所用之文書,其書寫時間必須要相近,因為相差較遠可能會發生筆跡的變化。必須要多相近,並沒有絕對的數據,但基本上會希望近一~二年內所書寫的文書,但最多最好不要超過十年以上,例如二十歲時的筆跡與五十歲時的筆跡,幾乎在比對上可能就會發生許多無法以慣性判斷的地方。
5.書寫工具是否雷同 部分不同的書寫工具在比對上會有困難,例如原子筆與毛筆所書寫的文字,各屬於軟筆與硬筆所書寫,呈現狀態均為不同,軟筆會有較多的輕重表現;但一般而言,即使不是完全相同的筆,例如原子筆與鉛筆就較為相近,能比對的可能性就很高,另也有特殊的如簽字筆或奇異筆等,如書寫狀況類似,仍然是可作為比對用。
6.鑑定結論的表達 如果未具備完整鑑定資料及條件,一般而言是不建議進行鑑定,但有少數委託人仍會極度需要知悉文件筆跡的狀況,並希望能獲得專業意見時,鑑定結論就僅能說明「差異性的大小」或「可能性的高低」;但大多案件在具備完整的資料及條件的情況下,幾乎都可有明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