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列管夜市及公有零售市場節能燈具汰舊換新起跑 每攤最高可補助2,000元

記者梁佳慧/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積極配合淨零碳排政策,爭取經費針對旅宿業、營業場所、校園及一般住宅等對象進行耗能設備汰舊換新,降低用電量及提升用電安全。

預計針對照明使用量較大的本縣列管夜市(東大門夜市)、公有零售市場(花蓮市、吉安鄉、鳳林鎮、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玉里鎮及富里鄉公所列管之公有零售市場共14處)逐步進行改善,並對攤商進行節能燈具汰舊換新補助作業,以降低整體夜市及市場用電、提高設備效能與用電安全,在採買及大啖美食的同時也能享受綠色、永續的環境。

本次節能燈具汰舊換新補助以本縣列管夜市及公有零售市場為對象,針對合法劃設之攤位內部進行老舊燈具汰換。汰換後的燈具須符合LED節能燈具且發光效率為100lm/W以上,並以「一盞汰換一盞」為原則,每盞補助1/2金額(含施工攤提費用)且每盞最高補助金額不得逾500元,每攤最高補助2,000元。

補助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如補助經費用罄,主辦單位得公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的攤商踴躍申請本次補助!

觀光處處長張志翔表示,夜市主要營業時段都在晚上,燈具照明的使用量較大,為推動低碳節能,初步就從燈具開始鼓勵汰舊換新,更藉此機會對攤商進行環保低碳節能推廣。

花蓮縣政府也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至東大門夜市進行耗能設備調查,該調查結果也將成為後續進一步推動低碳夜市相關計畫的參考依據之一。

本次花蓮縣政府節能燈具汰舊換新補助以「先申請,後汰換」為原則,申請者應於申請期間依「線上申請」或「現場申請」方式提出欲申請汰換之燈具數量及欲購買的型號,經執行單位核定後再行汰換,避免更換後未達補助標準而無法請領補助款項。

若對本次補助有任何問題,可加入本案官方LINE@:@hsave2或致電執行單位洽詢(03-8246671,廖小姐)。相關資訊也可參考花蓮縣政府觀光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td.hl.gov.tw/List_sp/fun7)或花蓮節電網(https://hl-sav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