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辦理「納管未登記工廠」改善計畫審查 截至113年度5月底審查率已將近8成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為落實「未登記工廠全面納管及就地輔導」中央政策,在縣長徐榛蔚指示下,積極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112年3月已納管未登記工廠計143間均已全數提送改善計畫,截至113年5月底,改善計畫審查已核准97家、駁回4家、撤銷1家、會審中28間,退回補正13間,審查率將近8成。

觀光處張志翔處長指出,退回補正13間業者中有9家即將逾補件期限,因此再次呼籲尚未補件業者盡速提送改善計畫,以確保自身權益。張志翔處長進一步說明,未登記工廠轉型合法需經歷四階段,包括申請納管、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實質改善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提出用地變更計畫,最終取得合法一般工廠登記,就可以永續經營。

觀光處為服務未登記工廠及特定工廠業者洽辦業務,112年即於花蓮地區水資源中心二樓成立「未登記工廠及特定工廠輔導專案辦公室」,免費受理廠商電話諮詢及現場輔導,有任何相關問題都可以洽專案辦公室諮詢,承辦同仁將透過手把手的教學,降低文件補正往返時間,只要文件齊備即進入優先審查機制,即以一條龍服務方式協助業者早日合法化,邁向永續經營。詳細資訊及改善計畫書範本都可以自花蓮縣政府觀光處網站/工廠登記專區/未登記及特定工廠/工廠改善計畫申請(https://csa.hl.gov.tw/factory/cl.aspx?n=18650)下載參閱,或撥連絡電話03-8420520轉分機11-1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