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環保稽查是環境保護與維持的重要手段,稽查之正確性與公正性與否,無處不彰顯政府對於環境治理的決心,惟所採取的管制措施、裁罰行為,乃至函送司法偵辦等公權力行使,不僅影響人民權益甚鉅,同時也是對於環境生態永續做把關。花蓮縣政府於5月17日在環保局舉辦「環境稽查業務防貪指引」專案法紀講習,特別邀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蔡勝浩主任檢察官進行演講,同時蔡主任檢察官是國內綠能產業查弊專家,對當日參加講習的稽查員、巡查員等80名環保人員在執法上能有正確的法律認知,為守護花蓮環境生態做把關。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以環境永續的經營面向,花蓮一直都有非常卓越的成績,這些成果,都歸功於環保局同仁不辭辛勞的努力與環境巡守志工們不求回報的付出,而大家共同的目標,就是守護花蓮這個美麗的臺灣後花園,打造一個宜居樂活的城市。
環保局表示,此次邀請主任檢察官再次說明,參加講習的稽查員、巡查員是具有公務員身分,倘一旦觸法逾越紅線是以貪污治罪條例嚴懲,刑罰都很重甚至有家庭破裂的危機。所以,務必在執行環保稽查工作時,千萬要切記在心「勿貪」或有心存僥倖心態;犯法與不犯法一切取決於自己。環保局政風室自去年11月至今,已經連續舉辦4場次相關廉政宣導講習,都是邀請蔡主任檢察官主講,就是不希望有違法亂紀遭判刑的憾事發生。
蔡主任檢察官表示,如果稽查人員依法應裁處(罰)而未裁處(罰)是否違背職務?有無責任?刑事或行政責任?,因為公務員職務尊嚴具有不可收買性,並以「新北市環保局稽查員陸OO在辦公室透過電話向業者索賄,卻渾然不知已遭檢廉盯上,又和業者相約在樹林某咖啡店交款,檢廉喬裝顧客在咖啡店1、2樓擺好龍門陣,全程錄影並趁著交款時現身逮人,陸OO這時才驚覺店裡顧客竟全是廉政署幹員,當場嚇傻。」的真實案例進行宣導。演講最後以「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未至,福已遠離」–《太上感應篇》」,提醒公務員落實法遵可免去牢獄之災。
「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也是一切行政行為,必須遵守的首要原則。公務員依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執行職務、為民服務,同時也擔負「廉潔」、「便民」與「效能」的期待與要求。因此,只要公務員對法令有正確充足的認知,並在內心常保衡量事理的一把尺,就能在法令規定範圍內,作出妥適的決策,不會逾越或濫用裁量權。公務員依法行政、勇於任事,不僅能夠保障自己公務生涯平安順遂,也能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為民眾與國家盡一己之力。能在法令規定範圍內,作出妥適的決策,不會逾越或濫用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