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因應0403花蓮地震災情之救災、重建及振興工作,交通部觀光署第一時間協助旅宿業推出3波旅宿業協助方案,包含受災旅宿業融資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受災戶短期安置旅宿,以及行政院推動花蓮振興觀光補助方案,積極協助花蓮觀光振興作為。
1、 協助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
(1) 觀光署與國發會、經濟部中小企業署合作「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方案」,由花東基金專案提撥20億元,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以及利息補貼金額最高50萬元。
(2) 觀光署啟動「交通部觀光署提供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提供相關融資信用保證協助方案,協助受災旅宿業者取得資本性融資周轉金貸款,加速業者災後重建並恢復正常營運。
2、 協助受災民眾入住「花蓮短期安置旅宿」
(1) 積極媒合花蓮合法旅宿業者,使受災戶能以月租方式短期入住合作旅宿,最長3個月,月租費用由政府定額補助旅宿業,受災戶免負擔旅宿月租費用。
(2) 補助額度以每戶每月入住1間客房為單位。入住雙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3.2萬元;3人(含)以上入住四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4.4萬元。倘受災戶有其他需求,得與旅宿業者另行協調約定。
3、 振興花蓮觀光補助方案有助促進花蓮觀光產業經濟
(1) 行政院於本(113)年5月4日在花蓮縣政府主持「0403震災復原重建專案會議」,重申行政院在振興花蓮觀光經費部分編列15.84億元投入於花蓮地區為主,包括交通部12.31億元及其他經濟文化農業等各部會的3.53億元。
(2) 在交通部振興觀光旅遊編列12.31億元方案有三大部分:
1. 旅宿業融資信用保證1.2億元。
2. 旅遊振興後自由行8.15億元、團體旅遊1.5億元,共編列9.65億元。觀光署目前規劃國人入住花蓮縣合法旅宿,平日(週一至週四)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1,000元、假日(週五至週日)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500元。自由行及團體旅遊補助時間於6月1日起實施,相關方案的詳細實施時間與方式,將另行公布。
3. 交通優惠措施共1.46億元,包括台灣好行及觀巴6000萬元,台鐵Taiwan pass1000萬元及觀光專列5100萬元,花蓮包機及行銷推廣宣傳2500萬元。
(3) 針對花蓮縣政府關切提高花蓮包機補助部分,觀光署已納入1000萬元補助額度內,按不同市場分別提高為30萬元、35萬元、40萬元。
4、 觀光署持續掌握花蓮災後復原進度,全力協助花蓮觀光振興措施,期能透過3波協助方案,共同帶動花蓮觀光產業復甦,振興在地旅遊。至於東部地區觀光振興所涉及的其他需求,觀光署將於行政院觀光平台會議研商相關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