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房屋有無設立稅籍 會影響將來土地買賣時的土增稅】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老舊房屋有無設立房屋稅籍,對於將來其坐落之土地買賣時,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有很大的影響。

該局說明,部分擁有未辦所有權登記的老舊房屋所有權人,因認為老舊房屋屋齡高、現值低,無需繳納房屋稅,所以並未注意有無設立房屋稅籍之申請。等到要出售土地時,為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才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申請設立房屋稅籍;但若房屋建造完成日期,無法提供明確之相關證明,只能以稅捐稽徵機關調查日為準,被視為新設籍未滿1年,且房屋評定現值低於土地公告現值的十分之一,致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未辦理所有權登記之老舊房屋所有人,如尚未設立房屋稅籍,應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對於房屋稅及土地增值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