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怠惰追追追》花蓮市吉寶竿及根努夷部落文化聚會所工程完工驗收後遲未委託管理使使 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為推動原民文化傳承延續,實現花蓮縣政府一部落一聚會所願景,辦理吉寶竿及根努夷部落文化聚會所興建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工程已完工驗收仍未委託管理使用,經函請研謀改善,業與學校簽訂委託管理契約,提供部落重大祭儀與文化教學重要場域。

審計室指出,依花蓮縣花蓮市原住民部落文化聚會所委託管理要點(下稱委託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原住民部落文化聚會所無償委託各學校、立案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負責管理使用,並簽訂委託管理契約,由公所為督導管理機關。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5月查核發現,市公所辦理吉寶竿及根努夷部落文化聚會所工程,建物分別興建於花蓮市中原國小及明廉國小經管之土地,工程已於111年8月竣工,同年10月完成驗收,因未及早依委託管理要點規定與學校研商相關維運及管理事宜,致工程完工驗收後遲未委託管理使用,審計室遂於112年7月函請市公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公所才分別於112年8月及9月與明廉國小及中原國小簽訂委託管理契約,明定雙方責任及場地借用等事項,提供部落重大祭儀之優質文化場域,同時作為學校教學使用,實現部落與學校共享資源與促進文化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