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佳慧/花蓮報導
有關花蓮縣南區學校教師疑似霸凌及不當管教學生事件,花蓮縣政府已於獲悉當下責成學校依法積極處理,並立案列管。該校業於事發後完成通報並依規定召開會議審議,後續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花蓮縣政府表示,顧及當事學生受教情形,縣府已請校方針對當事教師之課務進行調整,暫停於該班授課,至於後續是否停聘接受調查,亦請該校教評會依教師法第22條規定儘速於今(4/28)日作成決定。另針對學生情緒輔導部分,校方業於事發當下啟動三級輔導機制,密切關心學生狀況並及時提供輔導。針對本案後續處遇,縣府將秉持公平公正、勿枉勿縱的原則,如確有違失,必定秉公處置。
花蓮縣長徐榛蔚重視學童受教權益,針對教師不當管教、性平、霸凌事件的處理,縣政府一再於各種會議、研習說明、宣導,近期也已再次發文重申相關的規定,請各學校務必依法行政,若查證屬實絕對依法處理,呼籲教師不要以身試法。
花蓮縣政府指去,後續已責請該校依教師法第22條規定於今(4/28)日召開教評會,審議該師停聘案,教評會業決議該師自5月1日起停聘3個月靜候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