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跨年夜有民眾在空地施放炮竹慶祝,卻不慎點燃空地處之乾草,造成火勢且無法控制,所幸經消防人員到場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損。施放炮竹之男子於警方抵達前已逃離現場,經警方循線追查,當天即火速將嫌犯查緝到案,依法嚴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何安派出所於113年1月1日凌晨0時許接獲報案,西屯區中平路與中清西二街口一處空地發生火警,經查為林姓男子(85年次)邀集友人共同慶祝跨年,在路旁圍籬空地內使用瓦斯噴燈施放煙火,惟施放過程不慎點燃乾草,嘗試自行撲滅無效,見火勢持續蔓延開來,趕緊通知119,見消防人員到場後隨即離去;經警方循線追查,火速於當日22時許追緝林嫌到案,依刑法第175條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請民眾務必小心謹慎,避免造成自身及他人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