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詢議員 未遵守議事規則引爭議】

政治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今(11/9)日總質詢第三天,出現議員質詢議員情事,國民黨團指濫用議員質詢權,有違民意代表職責。

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表示,今天包括林品仰、鄭寶秀、林源富三位議員依序質詢,前兩位議員對於縣府提案及民眾陳情進行質詢。
 
但林源富議員質詢時,播放智慧語錄,並對議員提出質詢與質疑,並將相關影片只節錄部分片段指責議員,其正當性令人感到困惑。
 
議會法制室主任日前在媒體採訪時明確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48條規定,議員質詢對象是縣長及縣府一級主管,如此未遵循地方制度法規定,令人遺憾。
 
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秘書長吳東昇說,依據花蓮縣議會議事法規內縣政質詢辦法第4條議員提出縣政質詢,應詳述主旨,並應遵守規定,質詢事項必須與縣政府施政及被質詢者之職掌有關,與職當無關者不得質詢。

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表示,林源富議員濫用質詢權,將質詢時間用於指責同仁實屬不當,花蓮縣議會是花蓮最高立法單位,在民主大殿堂內議員職責為監督縣政、為民請命,而非相互指責製造對立,應以正常程序監督縣政,讓花蓮基礎建設及政策順利推動,才會讓花蓮更加進步繁榮。